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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

    发布时间:2018-10-31 浏览量:

    10月31日下午,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综合楼八楼会议室召开集体学习会议,学习讨论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。校党委书记曹胜强主持学习并发表讲话,党委副书记曾宪明领学两个条例,纪委书记韩素玲做重点发言,校领导李东、明清河、李目海、李丽清参加会议并发言,办公室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纪委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。

    曹胜强指出认真学习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,要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弄清、记牢两个条例的规定,并以实际行动加以贯彻落实。就此,他提出了叁点要求:一是要学深悟透精神、细化执行办法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主体责任,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,吃透两个条例的精髓要义,提高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主动性、自觉性。二是要强化日常督查,维护制度权威。各级党组织发挥好民主生活会、党内谈话、干部考察考核、述责述廉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作用,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,伸长耳朵、瞪大眼睛,抓早抓小,防微杜渐。完善“叁重一大”事项报备等管理制度,着力建立有效规范权力运作的机制,依靠制度规范正确行使职权,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。叁是要“严”字当头,释放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。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,用好问责“利器”必须“真枪实弹”,按照“有权必有责、有责要担当、失责必追究”的规定层层传导压力。问责的责任不仅要落实到党委、纪委,也要分解到组织、宣传、统战等工作部门。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,强化管理监督,对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严肃问责,发挥警示、震慑作用。

    曾宪明逐一领学《问责条例》《党内监督条例》的具体规定。他首先就《问责条例》中问责目的和依据、指导思想、问责原则、问责主体和对象、问责情形、问责方式、问责执行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地介绍。其次针对《党内监督条例》中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监督主体、监督内容、监督对象、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的规定进行了细致地解读。

    韩素玲就两个条例做了重点发言。她指出,《问责条例》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,是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,具有突出尊崇党章、突出政治责任、突出问责对象、突出问题导向的鲜明特色。《党内监督条例》按照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要求,聚焦现阶段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,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实践、新成果,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。

    李东、明清河、李目海、李丽清等围绕“如何具体贯彻落实两个条例”“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”“有效发挥党内监督机制作用”“遵守党章党规和执行党的纪律建设”等主题,阐述了各自的理解与认识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文/王皓 图/李申磊 编辑/华莹 王丽 审核/张昌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