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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强化监督监察,确保阳光招生

    发布时间:2012-02-17 来源:纪委触 浏览量:

    为严肃招生考试纪律,规范招生考试程序,校纪委、监察处对我校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全程监督监察,切实维护艺术类招生考试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
    今年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主要包括广播电视编导、健美操、体育舞蹈、舞蹈学和音乐学五个专业,报名考生4000余人,而招生考试正值寒假、春节期间,时间紧、任务重、要求严。为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有序开展,保证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,校纪委监察处明确分工,责任到人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规范工作程序,严肃工作纪律,健全监督制度,全程监督监察。

    在招生考试过程中,校领导曾宪明、高庆喜多次巡考,监察处与招生就业处密切协作,各负其责,周密安排。纪检监察干部承担了招生考试纪检监察组、保密组等工作。负责监督检查考风考纪,解决处理各种违纪事件;负责考试现场全封闭管理,指派专人全程陪同评委专家;同时负责考评成绩复核、试卷保管、评委打分单的保存等工作,全力防范考试涉密、信息泄露和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。通过严格的监督监察,有效地杜绝了违规现象的发生,保障了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、公正,顺利圆满地完成了历时13天的艺考任务。

    近年来,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一直坚持从省外高校聘请评委、命题和阅卷,本校人员一律回避。考试期间,对考评组专家实行全程陪同监督,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监察,坚决杜绝不正之风,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在公平、公正的状态下进行,切实维护了教育公平和考生的切身利益,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