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中共枣庄市委、枣庄市人民政府联合下发《对于表彰枣庄市劳动模范的决定》,我校团委组宣部副部长、第二批援疆实习支教团团长姜周同志榜上有名。
据悉,枣庄市劳动模范每叁年评选一次,重点表彰为全市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,本次共授予121名同志“枣庄市劳动模范”称号。姜周同志凭借连续两次赴新疆喀什带队实习支教及工作中勇于担当、积极作为、爱岗敬业的突出表现脱颖而出,获此殊荣。
(文/校团委 编辑/邵清清 审核/王丽)